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课题研究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3-05-16 21:39:00
文章来源:
川公教院〔2023〕12号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高职院校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规定,充分认识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意义,引导和鼓励本省从事民办教育的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办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推进构建我省民办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进步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经研究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加快推进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民办学校得到贯彻。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教育需求要求民办教育必须把办学特色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依法办学、坚持立德树人的基础上,共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治理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走优质特色的新时代发展道路。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参照《2023年度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 所列研究选题申报,也可以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自拟申报题目。
三、申报资格
(一)本省从事大、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公办、民办教育的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教科院、教发院等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研究的人员)、民非教育教学研究院等相关专门从事民办教育的工作人员等。
(二)申报以一人或小组均可,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必须有参与所申报课题研究工作的安排。
四、申报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课题不超过一年,重点课题不超过两年,自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始计。
(四)本年度课题研究成果参加四川省民办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
五、成果形式
结项成果的形式为研究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论文均可。
五、时间安排
(一)部门推荐、材料提交。
欢迎有关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汇总。
(二)报送材料包含《2023年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2023年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或推荐部门公章后,将材料纸质版寄送至以下联系地址,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yanjiu@126.com。
(三)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
六、项目立项
课题通过申请,颁发项目立项证书,研究院网站予以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B栋6楼603-2号(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民办教育科研课题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3949120 / 17713621817
八、附件在官网下载:www.zgjypg.com
附件:1.2023年度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2023年度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汇总表
4.2023年度四川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论证报告(重点项目)
5.通知PDF版
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