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四川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

关于组织2023年度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3-12 21:21:55 文章来源:

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关于
共同组织2023年度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公教评院〔2023〕01号

各大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及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科研工作,提高学校美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和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研究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为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科研水平和艺术工作服务质量。
       二、申报对象
       省内大、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艺术培训学校艺术教师,学校美育科研、教研、行政管理人员及校外教育从事青少年课外艺术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二类。其中,重点项目指选题意义重大、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对本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一般项目旨在引导和培育优秀青年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二)申报者可根据《2023年度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指南》(附件1)进行项目选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另选题目。
       四、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的申报人,高校系统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普教系统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的申报人,高校系统要求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普教系统要求已获本科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学前教育教师学历可适当放宽。
       (二)项目申报由学校集中申报,原则上不限额,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申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项目。
       (三)申报者填写《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评选(初评)并经学校审核后,报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或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学术委员会。
       (四)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申报人可到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公众服务平台(www.zgjypg.com)查询下载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完整有关内容,报送《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jiu@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3949120,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二号8楼806号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
       1.2023年度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指南

       2.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 目申报书
       3.四川省学校艺术教育科研项目汇总表
       4.PDF版通知文件


 
 
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
四川省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