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术委员会委员选聘的通知
2021-05-07 23:14:01
文章来源: 学术委员会
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关于开展学术委员会委员选聘的通知
川教评院【2021】11号
有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相关单位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学术委员会的教研科研力量,提升教育科学研究科学化、学术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促进科研成果应用与转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术委员会委员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校教师、科研管理人员、研究人员、离职专家学者等。
二、入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术水平高,勇于推进理论创新。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学术道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指导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能参与我院学术委员会工作。
5.较强的教育科研工作能力,热心教育教研工作,乐于分享教育教研成果。
6.年龄一般在6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职位、职称不限。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二)复核确认。学术委员会根据入选条件对申请人选进行遴选,并确定入选名单。
(三)网上公示。确认后的委员在四川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网公示。
(五)颁发证书。颁发学术委员会委员证书。任期五年。
四、提交材料
将《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于7月20日以前发送至邮箱87031718@qq.com。
联系电话:028-83949120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二号西物慧鼎B座8楼,邮编:610045
附件下载: 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官网www.zgjypg.com
附件: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x
注:学术委员会委员聘任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川大和公众教育评估研究院
2021年5月8日